通知公告
关于职工办理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 财务处 发布日期: 2022-03-22作者: 财务处
机关各处室,各训练单位: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及《关于<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>的解读》精神,按照税务局的有关要求,现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时间
年度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—2022年6月30日,3月1日至15日办理申报需要提前预约,在3月16日之后办理,无需预约。
二、办理方式
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按照程序操作或扫码登录网页(https://etax.chinatax.gov.cn)。
财务处 2022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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